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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簽證顧問:(阿徐)13305916035,0591-88883925;QQ/微信:2686471563;
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東大路1號君悅大酒店20層2021室
比利時探親簽證
辦理費用:1350 辦理時間:入館后7-10個工作日 簽證有效期:使館批 可停留天數:按申請 入境次數:使館批
個人基本資料
1、護照 有效期需至少6個月或以上(從所申請簽證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護照至少有2頁供使用的簽證空白頁,如有舊護照必須全部提供。(舊版護照尾頁需持照人親筆簽名)。
2、相片 3張 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兩寸(87.5px×112.5px)相片。
3、身份證 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必須在有效期內。
4、戶口本 請提供本人所在戶口本上全體成員每一頁的復印件;如果是集體戶口,提供首頁及本人頁即可。
5、雙方關系公證資料 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公證書原件,該公證書需經過中國外交部認證。(認證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辦辦理)
6、暫住證明資料
1、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或者護照簽發地不屬于該領區時,需提供該資料,簽發需超過6個月;
2、如果沒有暫住證/居住證,請提供派出所開具的暫住證明原件,顯示居住時間需超過6個月。
7、結婚證明資料 如已婚,請提供結婚證;如離異請提供離婚證復印件或法院調解書復印件。
8、個人資料表 請認真填寫每一項內容,字體清晰,該資料表的真實性及完整性,會直接影響簽證結果。(請下載網站模板填寫)
中方單位資料
請用工作單位正式信頭紙打印,公司負責人簽字并蓋公章,并明確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職公司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公司簽字人員的姓名和職務;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為申請人保留職位;費用承擔方以及準假證明。(請參考網站模板)
單位資質證明
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須有最新年檢,加蓋單位公章。
個人名片2張。(如有名片,建議提供)
外方邀請資料
外方邀請函
1、官方邀請函,即經濟擔保書,由擁有在比利時永久居留權或者擁有比利時國籍的經濟擔保人填寫的經濟擔保書 (須用指定表格-表格編號為annexe 3bis /bijlage 3bis )。該材料可向經濟擔保人所在市政府或者比利時駐各國大使館、領事館索取。該經濟擔保書須經認證方才有效。中國駐比利時大使館頒發的經濟擔保書無效。請注意, 此經濟擔保書從簽發之日起只有6個月的有效期。
2、由當地市政府簽發的經濟擔保人在比利時的家庭成員組成證明的原件。
注意:若邀請人為學生,還需要提供邀請人的學校在讀證明或者畢業典禮邀請函;若邀請人為在職人員,還需要提供邀請人的最近3個月的工資單、稅單或者其他官方的經濟能力證明文件。
須提供邀請人的護照首頁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非外方國籍的邀請人還需要提供該國有效簽證頁復印件或者居留許可復印件。
個人資產證明
活期資金證明
1、本人名下的工資卡銀行對賬單或工資存折原件,需有最近6個月記錄,余額5萬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筆金額存入,銀行流水賬單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蓋銀行業務章;(如有,必須提供)
2、如沒有工資卡(工資存折)或工資賬單余額不足5萬,請提供本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賬單,需有最近6個月記錄,經常使用,余額5萬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筆金額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資金不足5萬,請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資金證明作為輔助。
1、建議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定期資金材料作為輔助,例如定期存折、定期存款單等,資金存入時間建議超過6個月或以上。
2、建議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產證復印件、汽車行駛證復印件(車輛信息頁和照片頁)、股票證券等資產材料,資產提供的越充足將提高簽證的成功率。
旅行計劃資料
機票預訂單(我司可提供)
請提供與行程時間一致的機票預訂單,內容需為英文,須有申請人的姓名(與護照拼音一致)。
1、如邀請方提供住宿,須有邀請方的另紙說明,需注明申請人的姓名、護照號碼,同意入住的時間、詳細地址、聯系電話,以及邀請方親筆簽名;最好提供住宿證明。
2、如申請人自己負責住宿,請提供覆蓋整個行程的英文酒店確認單,必須是真實預訂,并顯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與護照拼音一致)。(我司可提供)
國際醫療保險(我司可代買,費用另計)
符合領館要求的國際醫療保險:
1. 承保地區: ? 申請申根簽證,請購買申根國家區域適用的醫療保險 ? 申請長期簽證,請按照材料清單要求,如需保險,請購買適用的醫療保險
2. 須涵蓋醫療保險和送返費用,醫療保險保額不低于3萬歐元(約30萬人民幣)
3. 須在覆蓋在申根區的整個停留時間基礎上后加多一天(例如:行程時間為5號至10號,即保險時間為5號至11號)。
廈門辦理比利時探親簽證要多久
由于地理位置重要和物產豐饒,比利時在歷史上不斷被攻擊和占領。公元前克爾特族的比利其人在此居住,公元前57年起長期為羅馬人、高盧人、日爾曼人分割統治,9—14世紀被各諸侯國割據。15世紀建立了勃艮第王朝,隨后又先后被西班牙、奧地利、法國統治,1815年維也納會議將比利時并入荷蘭。1830年10月4日獨立,翌年倫敦會議確定其中立地位。但是這種中立地位并不穩固,兩次世界大戰中比利時均被德國占領。二戰后,比利時積極活躍于國際舞臺,爭取獨立與發展的空間。軍事上,比利時與美、英、法、加荷、盧等六國結盟,創建了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政治上,又和荷蘭、盧森堡成立聯盟,這個聯盟不斷擴大,并最終發展成為歐盟。作為這兩大國際組織和其它700多個各類組織的總部所在地,比利時的國際地位日益穩固和提高。